

7、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根据《青岛市宗教活动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结合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方案和通知要求,完善本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8、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定期开展疫情防控政策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
9、加强内部人员外出管理。
10、不参加需前往国内疫情重点地区的各类聚集性活动。
二、东莞放生流程
1、按照“非必要不出省”的原则,加强教职人员、学僧和工作人员外出审批报备管理,严格离青事由审查,明确要求教职人员、学僧和工作人员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区所在的地区及毗邻区。
2、确需离青人员要提前向场所报备,报告离青事由、离青和返青时间、目的地及具体行程安排,经本场所主要负责人审核并报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离青。
3、各场所要结合外出请假报备制度,建立场所人员离青工作台账,提前掌握外出人员准确行程信息。
4、加强内部人员返青管理。
5、自疫情重点地区或途经疫情重点地区返青的人员须提前三天向所在场所和社区报备,自觉配合执行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等重点地区来青返青人员管控规定。
6、教职人员、学僧和工作人员亲属目前尚在国外且近期有回青计划的,要提前向本单位和社区报备,报告拟回国人员基本信息、回国时间、航班信息、回国的第一入境点等情况。
7、加强内部人员健康管理。
8、加强教职人员、学僧和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落实人员健康监测、登记工作,做好入口测温和健康码查验工作,健康绿码和体温正常方可进入。
9、工作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如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要及时按程序报告并做好处置。
10、要切实做好消杀通风工作,对拜垫、殿堂、走廊、卫生间、会议室等公共区域进行重点消毒,并保持每日对场所进行全面消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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